各评估机构:
为加强不动产评估流程的及时性、合规性,有效控制项目风险,我公司拟建立不动产评估机构备选库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入库应具备的条件
(1)依法设立,具有一定规模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有固定营业场所;
(2)成立五年以上,获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资质,获得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土地评估备案资质;
(3)执业评估师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评估工作经验,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;
(4)评估机构人员熟悉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监管规则和所服务单位经营业务;
(5)未受过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;
(6)曾为我公司提供不动产评估服务,存在工作过失导致企业经济损失的,不得进入备选名录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评估机构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无论是否确定入库的,提交材料不予退还。
(二)我公司将根据申请方提交的材料,定期与入选机构签订协议后开展业务。
请各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要求,将证明材料提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10楼。(联系人:乔乃馨,0518-81161278)
连云港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
2024年5月
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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